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欢迎您光临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您的每一次点击,将增进我们心灵间的沟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通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当前位置:首页>>争当转变执法理念 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
长沙县检察院“三个强化”开展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活动
作者:张吟丰  时间:2013-09-06  新闻来源:长沙县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张吟丰)92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再次就开展“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活动具体安排和部署,提出“三个强化”,要求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迅速行动,努力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

强化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的时代背景和时代意义,深刻认识该院作为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联系点肩负的责任,深刻认识开展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活动面临的挑战和契机。

强化学习教育。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活动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将传统的学习方式与创新的学习方式相结合;二是要将干警集中学习与干警个人学习相结合;三是学习时要边学习边思考,学习精神内涵与学习心得相结合。

强化措施落实。一是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学习“两法一规则”;二是由分管院领导组织所分管部门干警,结合各部门及本职工作进行解读性学习和联系实际学习;三是内网开设专栏,利用设置的专栏将教育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工作要求、学习要点等及时公布,便于干警查阅和学习;同时开通检察论坛,作为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活动的学习与交流阵地,拟定十个讨论主题,号召干警参与讨论,广泛收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用实用好短信平台,采用发送短信方式,及时摘录传达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院工作安排和工作动态。五是开展“书香检察”活动,结合此次教育活动,出台了开展“书香检察”读书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干警认真读书,并写好读书心得,陶冶干警情操,提升综合素能。六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制作专题片,向上级党委、检察机关报送信息简报,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和实践先行者活动,促进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建立。

版权所有: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37号 邮编:410100
办公电话:0731-84015611 举报电话:0731-84062000 传真:0731-84015614 电子邮箱:csxrmjcy@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