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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检察院: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要争当“八个先行者”
作者:张吟丰  时间:2013-08-27  新闻来源:长沙县检察院  【字号: | |

827日上午,长沙县检察院召开“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动员大会 

本网讯(通讯员 张吟丰)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2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召开“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动员大会,对活动开展进行动员部署。该院检察长石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检察长李江发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会议由副检察长余学军主持。

据了解,该院此次“争当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活动从20138月开始,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活动推进、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旨在通过活动开展,准确理解和把握修改后“两法”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切实增强践行修改后“两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新模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争当全省检察机关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和实践的先行者。

该院检察长石华要求全院干警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积极创新,注重实效,努力争当转变执法理念的先行者、争当规范执法的先行者、争当维护司法公正的先行者、争当工作机制创新的先行者、争当服务经济发展的先行者、争当践行群众路线的先行者、争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先行者、争当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先行者,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率先打造一支湖湘检察的文明之师,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现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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