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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需“情理法”并重
作者:孙敏  时间:2013-12-19  新闻来源:长沙县检察院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孙敏)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同时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法宝。然而,当前群众工作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姿态过高、脱离群众;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方法不对、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想问题做事情独断专行、不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上级的精神敷衍了事等,此类干部的作风严重影响了我党群众工作的开展。因此,迫切需要根据当前群众工作的具体情况,从“情、理、法”三方面着手,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做群众工作需要“动情”。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是社会的服务者。牢牢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与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才能真正的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盼民之所盼”,真正意义上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与群众进行沟通时需要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讲群众听的懂的话、听群众迫切的诉求、做群众高兴的事。要带着情感与群众进行交流,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不仅要做到“身下”更要做到“心下”,不仅要“实干”更要“苦干”。要把汗水洒向广阔的农村、把真情投入可敬的群众,才能打下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提供坚实的力量。

做群众工作需要“晓理”。即晓之以理,其要旨在“说理”、“明道”。做群众工作就跟施教者进行导教工作一样,需在察实情、究症结、辨是非、明曲直的前提下进行理性的教导,从而达到让被教导者心服口服。群众中确实存在一部分人由于教育文化水平低下,思想未得到完全解放,想问题做事情比较野蛮比较极端,不注重个“理”字,但是大部分人还是通情达理的。在处理一些突发的群众性群众事件时不能鲁莽的采取的一些伤害群众的行动、应该站在群众的角度为群众想问题,用道义、用道德、用人情去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以防事情扩大化,做到“化干戈为玉帛”的目的。

做群众工作需要“绳法”。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就好比磁铁,当你遵守法律时就像两个同性极的磁铁彼此敬畏,当你触犯法律时就像两个异性的磁铁牢牢栓在一起。做任何工作都需要依照法律行事,群众工作更不例外,其特殊性更要求把法字放到首位。一些群众存在着认为法律是那些当权者为了庇护自己而制造的文书,根本没有把老百姓的利益考虑在内的思想,对于配合干部开展工作极为不利。因此,要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法守法懂法,并且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概括来说,我们的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善于掌握“一把锁开一把钥匙”的工作方法,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广大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就会得到很好的解决,群众工作就会由难变易、由被动变主动。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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