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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21-12-07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023日在长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许琼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准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争先进位。

一、坚定不移以大局为重,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服从服务大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为社会长治久安、和谐稳定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重拳打击刑事犯罪。五年共审查批捕6227人,审查起诉9297人,同比分别提升30.7%、61.4%。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对江某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言某组织邪教组织、吴某侮辱国旗等犯罪予以从速从重惩治。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97人起诉370人对王某章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案,赵某辉故意杀人、抢劫案等一批恶性案件深入引导取证、快速批捕起诉突出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292人,起诉1729人。批捕涉“黄赌毒”类犯罪1619人,起诉1805人,批捕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06人,起诉401人,从重惩治了云南购买毒品至我省贩卖、持枪经营固定贩毒“通道”的何某霞,非法制造、持有、买卖枪支弹药案的杨某庆等犯罪团伙。积极投身反腐大局,侦查并办结职务犯罪案件60件87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6人,在调查取证、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转换等方面加强监检衔接。对县住建局原副局长郭某某、县财政局陈某某等群众身边“害群之马”提起公诉,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甘某、县看守所黄某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立案查办,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挽回国家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雷霆万钧扫黑除恶紧扣常治长效目标,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涌现出多名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共审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7件290人,起诉45件354人,检察环节案件全部依规按时结清。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审前主导,实提前介入全覆盖,院领导带头办理了湖南首例套路贷涉黑案、11·07”涉黑恶系列案等上级挂牌重大案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纠正漏捕21人、追诉漏犯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抗诉3件,对9案依法改变定性。同步“伞网清除”“黑财清底”,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等问题线索21条,督促侦查机关查封房产53套、船舶车辆10余台,追缴、冻结涉案财物3亿余元。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督促集中清查全县典当寄卖行、小额贷款公司,专项整治宾馆酒店等休闲场所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就监管缺位、从业乱象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9份,助推全行业“正本清源”。

宽严相济双向发力。坚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当宽则宽,增进社会和谐因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捕1384人、不诉1172人,对捕后无需继续羁押的,变更取保候审53人,就家庭、邻里矛盾引发的犯罪开展刑事和解432人,不捕、不诉后复议复核率全市最低。五年来共依法起诉危险驾驶案1466人,针对该类案件多发态和部分违法情节较轻情形出台相对不起诉规范制度“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社会公益服务”模式教育挽救248人。坚持同步开展各类法律监督,该严则严,引领法治环境建设。实施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共督促刑事立\撤案50件,纠正漏捕127人,追诉漏犯154人,向侦查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5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6份,刑检监督立案和排除非法证据两项工作现已位居全市第一。认真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坚决杜绝“纸面服刑”,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52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人,专项清查了2018-2020年的1566件刑事判决中财产刑执行收费问题,刘某明违法所得财产刑执行监督一案获评全国执检优案。共审查行政监督案件216件,促成欧某平征地拆迁纠纷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23件,其中审判、执行违法诉讼结果监督109件,支持起诉214件。重点打击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与县法院联合出台专门意见就民事审判、行政非诉执行及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协作配合。

二、坚韧不拔以发展为上,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年来,我们主动融入长沙县大发展格局,顺应产业经济蓬勃之势,全身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关注呵护市场主体。共筑“亲清”检关系,服务“六稳”“六保”,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内部蛀虫”犯罪207人,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犯罪161人,涉疫涉企案件检察环节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专办、一律快办快结。在办理刘某春涉嫌诈骗某重工企业4250万元泵车货款一案中,我院派员与侦查机关同赴大连、沈阳等地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主犯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为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涉企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区分经济活动中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界限,对涉轻微刑事犯罪且真诚悔罪、取得谅解的企业经营人员依法从宽处理,不捕、不诉130人。成功办理了我省第一例企业合规案,并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院该类型案件数全省居首。继续巩固“检企共建”,深化与县工商联、商(协)会协同服务小微企业机制,赴山河智能、中建五局等企业举办“检企同堂”、“送法进企”等活动,打造“1+2+3+N”检察-自贸工作平台。

倾注维护市场秩序。开展P2P借贷专项整治监督,以“断卡”行动为抓手对电信网络犯罪重拳出击,成功办理公安部督办的“8·16”特大网络诈骗案东恒国际”网贷诈骗案、湖南银乾股份投资公司集资诈骗等一批重大案件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5人,起诉379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61人,起诉48人,涉案金额达6亿余元并就监管薄弱环节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同步加强反电诈、防非吸普法。将追赃挽损、维护稳定贯穿于办案全程,对以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诈骗之实熊某、曾某等人及时批捕,在办理蒋某丰集资诈骗、湖南隆信云媒广告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追缴、处置涉案资产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起诉我省首例物流行业货运司机敲诈勒索案,以案释法,震慑了该行业内私自扣货、藏货后索财的“歪风”。追诉骗取上千万汽车金融贷款的陈某林诈骗团伙49人,就县域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款找人”问题提出建立“白名单”、整顿二手车交易秩序等7条建议依法办理2·25”地下赌场案,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圆桌共商”,提升海吉星市场管理秩序商户经营安全感该案检察建议已推至最高检参评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专注保护市场活力。积极融入市、县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格局,集中审查起诉长沙县、开福区和浏阳市辖区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室,集中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类案件,起诉167人,同比上升79.6%涉案总金额4800余万为万众创新注入司法动力,迅速批捕起诉盗取某港口公司3万余份图纸、模型、工艺文件等商业秘密的彭某成、张某文等人,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中联重HBC公司产品的邹某芳等人及涉案工程机械公司。2017年,三一重工泵车ECC系统被成批非法解锁,价值数亿设备失联,承办检察官审查起诉阶段多次深入企业调取后台数据、进行对比实验,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传授犯罪方法等罪将周某平、张某团伙绳之以法,促使恶意拖欠上亿元货款客户相继付尾款,该案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今年上半年,我院审查起诉两侵犯自贸区内企业商标权案件时,通过释法说理、充分引导,促成嫌犯认罪认罚并赔偿被侵权企业损失。

三、坚守不渝以民生为本,努力保障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中践行初心使命,以人为本、能动司法,不断丰富和优化检察产品。

倾忱投入平安创建,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守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县市监局、县行政执法局派驻检察联络室,加强配合与监督,办理食药领域案件23件80人,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7件12人,开展防范非洲猪瘟、规范农贸市场网络餐饮外卖等专项检察监督,制售近百万伪劣减肥代餐粉、“假伟哥”、“山寨零食”的一批黑心商人被依法严惩。奋力书写检察战疫答卷开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医疗废弃物非法处置等涉疫专项检察监督,严惩“借疫诈骗”、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批捕16人、起诉17人,办理的杨某等9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涉案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为群众防疫消弥风险隐患,承办检察官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抗疫典型人物。先后派出67人次的企业复工复产联络员防疫志愿服务队,深入园区、社区,针对疫情期合同履行、税费减免、金融续贷等高发问题开展专项法律援助。践行新时代“枫桥经”,五年来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29天、“流动接访”1200余次,对398件群众来信来访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月内实体性答复”。依托驻各镇街检察联络室延伸监督、下沉检力,对接基层综治体系,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四联四访”等工作进一步密切检民联系,先后向天华村、影珠山村派驻检察人员帮扶68,组织入村入户走访650余人次,积极听取诉求,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矛盾。

倾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思想,盯紧核心公益,守护碧水蓝天净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422件,立案审查39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所提诉请均获法院支持,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8件,采纳率达100%办案规模和效益全市领先连续4年开展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查办污染大气、水源、土壤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破坏性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4件,成功办理全省首例采石场违法开采片石、非法占用林地案。坚持“一案三查”,收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线索412,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26件,同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2020年8月,对盘踞湘江流域非法采矿多年的彭某明31涉恶团伙提起我省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责令赔付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费共计5498万元,得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推介。与行政职能部门凝聚“协力护公益”共识,先后开展多个环境治理、资源保护专项检察监督,参与全县40余处突出环境问题核查,督促13个非煤矿山有序退出、捞刀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迅速拆除、1.87亿元被拖欠土地出让金上缴财政。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义工服务”机制,责令非法占用耕地、滥伐林木、捕捞水产品的违法当事人复垦复绿、增殖放流,推动恢复林地、耕地516亩,治理水域30余公里,增放鱼苗3500余尾,让全县山更青、水更美,十年禁渔令落地有声。

倾情守护特殊群体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揪心事。在贯彻《民法典》的实践中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4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0余万元,支持被格式条款侵权的某小区业主群体起诉,与职能部门合力督促开发商退还多收房款近300万元扶危济困传递司法温度,依法救助17名因案致贫、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共发放救助金22.5万元探访残疾人家庭,联合县住建部门、残联开展全县无障碍设施建设调查,走访足迹遍布机场、地铁站、政府服务窗口。成立“馨温燕尔”未检工作室,实行未检一体化办案,共受理审查涉未成年人逮捕案件149件222人,审查起诉194件300人,依法不捕82人、不诉25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聘请院校专家学者进行心理健康咨询,开展跟踪帮教、心理疏导和档案封存,为其健康成长护航。先后举办未检主题检察开放日6次,向辖区内5所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讲防止校园欺凌、守护人身安全、预防“校园贷”诈骗的“检察官校园普法课”。针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经营乱象展开调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报告,联合教育局等6部门发出公开倡议,凝聚保护合力。

四、坚持不懈以从严为要,奋力提升履职水平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对标“四个过硬”要求,深学笃行、奋楫争先,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着力政治建检,筑牢绝对忠诚。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院总支获评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合市委巡察组对院党组的全面巡察,构建了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三位一体”考核监督体系,按要求登记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63件紧密依靠县人大、政协监督推进检察工作,先后接受江西、甘肃等全国人大代表团“零距离”视察,认真开展年度“司法公正长沙行”,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官履职评议,举办“弘扬宪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五年来公开案件信息9956条、法律文书4984份,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着力人才强检,弘扬法治文化。浓厚“崇法、持正、笃实、守廉”的检察文化,积极争先创优,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通过法治沙龙、模拟抗辩、读书分享、检察官“一对一”监督互评等举措夯实本领建设,打造了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全国巾帼文明岗,队伍中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案管业务办案能手、宣传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十佳侦监检察官、十佳公益诉讼检察标兵等业务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连续多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组建“星检说”普法宣讲团,以“党建聚合力”为引领、“群众点单式普法服务”为路径,进党校、企业、学校和镇街实地宣讲40余场次,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报道1400余次,让禁毒、防诈骗、未成年保护等“法治套餐”深入人心,受益人数近万人,获评长沙县2020年基层社会治理“十佳”案例。

着力改革兴检,完善工作机制。实施检察“捕诉一体”改革,以“认罪认罚从宽”为核心,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工作机制,探索告知文书“四书合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4255件6208人,适用率逐年递增。今年以来认罪认罚适用率、一审服判率分别为94.5%、94.2%,两项指标均为全市最高,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达9成以上,实现案件保、提速和节省司法资源的有机统一。盯紧129项检察业务考评指标,倒逼办案求极致,提升侦查指引成效,和公安机关协力降低“两退三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同比下降30%刑检“案-件比”持续优化,群众诉累得到有效缓解。推行“七部一室”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设置打击黑恶势力、审查职务犯罪等6个办案组,80%以上检察人员被安排至业务一线,2.0检察统一业务平台、智能辅助办案、现代化司法取证等智慧检务技术得到有效运用,实现科技赋能下的机构瘦身、人员整合与业务融合疫情期间检察环节线上“云办案、远程提/庭审成为常态,通过12309网上受理律师阅卷申请585次、群众信访428件,以“阳光检务”“智慧检务”不断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勠力同心、攻坚克难、拼搏进取,为长沙县检察事业续写了新篇章,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等98项集体荣誉和565项个人荣誉,其中国家级荣誉20项,省级荣誉89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立身大局,牢记嘱托,尽心尽意践行法治理念。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心系“国之大者”,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知行合一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示范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检察道路才能举旗定向、行稳致远。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置身全局,创新实干,尽职尽守担当时代使命。只有胸怀全局、锐意进取,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发展精准发力,在办案中做实监督、在监督中办好案件,锻造“既为一域增光,更为全局添彩”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检察队伍才能惟专惟精、不辱使命。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投身新局,勇攀高峰,尽责尽力展现能动作为。只有对标中央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战略定位,结合县域发展的新形势、基层治理的新要求,创新谋变,推动检察知识更新、制度创新、队伍革新,做实法律监督的业绩、口碑、品牌,在司法为民上持续砥砺前行,检察工作才能永葆初心、一往无前。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检察工作探索创新力度仍需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仍然存在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的问题;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还需继续发力。问题指引方向使命呼唤担当,我们将高度重视,明短补强,下大力气加以破解。

 

今后五年工作规划

 

未来五年,是长沙县创新实干、勇攀高峰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乘势而上、爬坡冲顶的五年,我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县“1345”发展思路,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以“争当排头兵”的坚定决心,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我县率先打造“三个高地”、建设现代化示范区而积极作为为此,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我们将奋发有为讲政治,忠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自觉落实“十一个坚持”,在检察履职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诠释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治巡察整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使全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从讲政治的高度紧抓“三个规定”落实,规范检察权运行,公正廉洁司法,以自我革命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二是我们将奋勉向前法治,忠直发力四大检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我院“创新实干‘八举措’、勇攀高峰‘八目标’”的“八八”行动方案,全面做强刑事检察、做实民事检察、做好行政检察、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对标长沙县奋力打造“四区”要求,创新服务产业发展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常态化打击黑恶犯罪,参与安全隐患排查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巩固乡村振兴成果,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责无旁贷地融入平安创建,在参与“法治长沙”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敢于斗争、勇于担当,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法治思维、法治素质、法治精神、法治能力,既做司法办案的“工匠”,更做法治建设的“工兵”,以追求卓越的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三是我们将奋勇争先重德治,忠勤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忠心尊法、公正司法来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围绕长沙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新目标,致力于以法以文人,明大德、讲公德、严私德,持续提升全员文明素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强化为民情怀,综合考虑法理情交融,用心尽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加压奋进,深入推进“党建聚合力书记领航”工程,激发全院“争当排头兵,我们一起拼”的奋斗精神,以舍我其谁的锐气、时不我待的朝气、乘风破浪的勇气全面履职,一鼓作气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光大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新辉煌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奋斗,击鼓乘风稳驭舟。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响应“与最优者对标、与最强者比拼、与最快者赛跑”号召,牢记嘱托,创新实干,勇攀高峰,为我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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