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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20-02-25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2日在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长沙县“强园富县、优二兴三、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气质更好、活力更足、特色更优的高颜值现代化长沙县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定位时代新座标,努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1、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检保护民营经济权益11条,优化“检察联络+工商联+商会”服务机制,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企业家权益保护专项行动,打击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177人依法不捕不诉19人重点惩治互联网金融犯罪,在办理“东恒国际”P2P网贷诈骗、湖南银乾股份投资公司集资诈骗等案件过程中,注意同步追赃、维稳,防范次生风险发生;精准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40人,如刘某某涉嫌诈骗三一重工泵车货款4250万元,因证据不足对其存疑不捕后,我院积极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多次听取被害企业诉求,并派员协同侦查机关赴大连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最终以合同诈骗罪批捕刘某某,现该案已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打击以盗、骗、抢等行为侵害企业利益的刑事犯罪22人,办理的星沙物流储运公司被敲诈勒索案,系我省物流行业货运司机私自扣货、非法索财行为入罪首案,有效遏制了行业“歪风”

2、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强大声势,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年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24人,起诉80人,追捕6人,追诉5人,院领导带头办案20。确保除恶务尽我院在办理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时,对22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艰巨而深入的补充取证工作,审查起诉阶段增加案卷127册、追加被害人34人、犯罪事实33笔,准确认定了该团伙黑社会组织性质,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主犯王某某等3人被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突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工作重点通过办案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等问题线索10条,督促查封4处涉案房产;坚持不枉不纵司法理念,对黑恶势力犯罪不随意降格,也不人为拔高,依法将杨某某等44人组织卖淫团伙涉黑性质改为涉恶,追诉2人,对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1名嫌疑人存疑不诉,被诉33人全部当庭认罪服判。

3、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肩负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新使命,坚持从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三个维度开展“一案三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行政公益诉讼98件。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国土卫片、医疗废弃物非法处置、医保基金等专项检察监督,督促恢复耕地247亩推动专业环保公司参与我县医疗废弃物处理,对全县10129名医保参保人员全面核查,针对110起已死亡参保人员医保资格未及时注销、5起“死人吃医保”问题开展调查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健全工作机制,对内畅通业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对外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市场监督、行政执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在诉前程序解决矛盾,促成被损害公共利益修复和监督效率提升的“双赢共赢”

4、创新融入社会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驻镇街检察联络室对接综治网格,密切检民联系。共开展检察长接待日41天、“流动接访”33次,接待来访群众280余人,受理各类控告申诉31件,全部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结;坚持慎捕少押原则,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当宽则宽”,依法不捕不诉245人,促成刑事和解33件;坚持“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检察担当,在审查一起“父杀子”刑事案件时,深入走访发案社区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全案事实证据,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对嫌疑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该案获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推介;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检察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向5所学校派驻法治教育辅导员,定期开启“校园法制讲坛”,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2人,及时为3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救助金4.5万元,依法对42名涉罪未成年人轻缓化处理,呵护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二、坚持为民履职观,不断满足群众对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需求与向往

1、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提升司法“获得感”。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013人、审查起诉案件1611人,其中批准逮捕79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154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导责任,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认罪认罚案749件90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8%,案件审理周期比传统模式缩短1/3;加强检监协作,深入推进检察环节职务犯罪办理工作,共受理审查12件16人,全部案件均应邀提前介入,确保衔接精准,对贪污腐败形成打击合力,就宁乡市原政协主席邓某某受贿、星沙戒毒所原所长樊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向法院提起公诉14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追缴赃款600余万元。

2、着力推进治安专项整治,提升环境“安全感”。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类犯罪嫌疑人125人,对当街持刀杀人的李某某、杀人后侮辱尸体的叶某某等人,迅速批捕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打击涉毒类犯罪嫌疑人265人,从重从快批捕了从云南购买毒品至我省贩卖、持枪经营固定贩毒“通道”的何某某贩毒团伙,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击诈骗、“两抢一盗”等侵财类犯罪嫌疑人429人,办理了微信假冒美女,以推销高价茶叶为幌子行骗的张某某等101人特大网络诈骗案,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城乡结合部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犯罪嫌疑人186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3.积极做好民生权益保障,提升生活“幸福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山清水秀的美好向往,加大对污染大气、水源、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17人,起诉18人;在办案中同步推进生态修复,如钟某违法捕捞35只国家保护动物黑斑蛙,鉴于犯罪情节轻微,我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时,要求其完成义工服务,实现惩教结合目的;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药领域犯罪7件7,销售“假伟哥”、生产“山寨零食”的黑心商人被依法严惩;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与青山铺镇天华村贫困户共同制定帮扶计划,落实林下养殖、自主发展、就业培训等扶贫措施;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办理了我县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批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1095万元的高某,监督立案同案嫌疑人黄某某,并协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解决431名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问题。  

三、聚焦监督主阵地,积极维护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顺利实现

1、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

对杨某某等28人强迫卖淫涉恶专案等重大案件派员引导侦查40余次,完善了从立案到逮捕的全流程介入,形成有效证实、指控犯罪的合力;紧扣诉讼监督难点,以案件化方式办理重大监督事项41件,监督立案12人,撤案4人;强化刑事诉讼环节案件质量把控,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18人,追加罪名40条,存疑不捕30人,存疑不诉43人。

2、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内部协同与外部沟通,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3件,其中对民事行政裁判生效判决监督12件,对行政机关督促履职11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的呼声,依法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9件,共同破解执行难题;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在全县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中联合县行政执法局、各镇街进行调卷审查、勘查现场,督促违章建筑得到依法及时处置。

3、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特赦16人,对488名监外执行罪犯逐一审查,督促收监10人;加强刑事强制措施监督,对39名不适宜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人,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10件。在对聋哑人胡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检察官多次走访胡某户籍所在地及原公司蓝思科技,了解其家庭、工作情况,经多方联系保证人、依法为其取保候审后,又帮助其复职原公司以解决生活困境。该案的“温度”执法促使当事人彻底悔罪,增进社会和谐,已作为刑事执行检察优案向最高检呈报。

四、激发改革驱动力,锻造政治上过硬、业务上拔尖的检察队伍

1、党建引领队建,打造忠诚担当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4个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127人次,抓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联合省法学会成功举办“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专题研讨会,搭建“公诉讲堂”等业务比武平台,结项省级实务课题1项,发表各类论文20余篇,全年共获18项集体荣誉,92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2、深化司法改革,规范检察权力运行。科学统筹司法责任制下的“放权”捕诉一体改革中“集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主导权”,实现办案平台动态监督、量化考核全程留痕,召开检委会专题讨论疑难案件79件,开展案件常规抽查、重点评查167次,持续完善司法责任制;认真谋划“四大检察”改革,坚持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办案组设置和办案力量分配,对涉黑恶势力案件、未成年人案件提前实现捕诉无缝衔接,规范捕后引导取证、退回补侦、撤案等工作,提升办案质效。

3、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甘肃团、湖南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零距离”视察检察工作,举办劳动者、青少年权益保护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扎实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积极汇报检察官履职、检察建议成效等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依法接待律师349人次,公示生效判决法律文书527份,发布检察动态143条,推送检察微信专刊92期,积极运用个案报道、类案讲座等新方式,强化检务公开效果。

各位代表,2019年是我院取得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后振奋精神、重整出发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我们以转型发展为主题,工作重心从过去的重打击犯罪向重法律监督转变,法律监督从重刑事诉讼监督转到刑事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并重,先后有饶某某非法采矿案等5个典型案件分别被评为以案释法、服务企业、民生维权类优案,在全市扫黑除恶、公益诉讼考核中都名列前茅。一年来,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道路更加自信,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定。这是县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县中心大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还需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尚不平衡,三是队伍能力素质、智慧检务应用与检察职能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期待,全面均衡推进“四大检察”,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为我县“率先现代化、追赶前三强”的目标实现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担当护航县域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延伸”, 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围绕“三大攻坚战”持续发力,重点打击影响发展大局、损害民生民利的违法行为,规范批捕起诉标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践行“枫桥经验”,在办案中注重矛盾化解和司法救助,使人民群众感受到生活更美好、社会更和谐。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以更优的成效深化法律监督

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检察工作充分、平衡发展。做优刑事检察,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加速捕诉一体改革落地,努力实现精准、刚性监督,守好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将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相结合,践行持续监督理念;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做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捍卫者、践行者和奉献者。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以科学的动力助推检察发展

在更宽领域、以更大的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聚焦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履职评价、员额制退出等重点难点问题,优化内设机构和办案组织设置,理顺检察权的运行;巩固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改革成果,确保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切实提升办案质效;结合院“两房”项目加强配套信息化建设,争取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执法办案中的有效应用。

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打造检察队伍

坚定政治方向,弘扬“崇法、持正、笃实、守廉”长县检精神,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注重检察官法治情怀的涵养、业务能力的提升;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百川归海,万折必东。新时期新形势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与使命,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为积极地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科学谋划,干出检察特色,务实进取,彰显检察担当,为我县全力争当新时代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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