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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7-15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县检察工作保持和县委中心大局同步合拍、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以真抓实干求实效以改革创新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首要任务,有效丰富举措,积极化解矛盾,实现检察工作作为法治社会建设和维护者的责任担当

强化服务大局措施。出台《关于依法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除虫护花”“依法容错”等重大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尽量减少办案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建立企业检察联络员、“检察联络室+商会”等制度,新增广汽东阳长沙卡斯马“检企联防”成员单位,增强检企协作;在长沙县食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派驻检察联络室,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与监督;对长沙县创业富民专项资金使用、县域内一把手涉职务犯罪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涉经济类案件提前介入、小组专办、侦捕诉联动的“绿色通道”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2358人,其中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件8人,涉案金额2600余万元注重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类犯罪5件10人,打击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犯公司财产类犯罪19件58人在办理湖南瑞翔新材料公司法人代表唐顺国涉嫌挪用资金案时,为不贻误高新企业资产重组时机,我院在听取被害单位意见后,对依法决定构罪不捕,并积极帮助追回涉案财物,现公司已顺利走上正轨,扭亏为盈。

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守护民生的意见》,严厉打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药安全、环境安全犯罪,对曹忠华等8人售卖病死猪肉、刘柱超标排放污水污染环境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积极参与青山铺镇防汛抗洪工作,发挥职能优势推动扶贫帮困,选派青年干警担任广福村扶贫“第一书记”,提供资金12万余元,精准帮扶28户;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办理各类来信来访86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43次、巡访120余次,救助困难刑事受害者5名,现司法人文关怀。

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期待,不断深化打击犯罪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72件1004人,批准逮捕8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95件1331人,提起公诉1121人。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51人,起诉243人;批捕“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犯罪255人,起诉374人;批捕涉枪、涉黑及黄赌毒犯罪198人,起诉210人。对王洪章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案言靖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郭勇放火案等一批重特大恶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速批捕,凸显打击决心。

重点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聚焦商住集中地段、重大项目及园区周边,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05人,起诉124在办理匡雷等11人寻衅滋事案过程中,对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王妃酒吧依法建议行政机关对其停业整顿,防止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大力整治县域内传销乱象,依法批捕涉传销类犯罪267人,对权超等7人抢劫案钟甫华、翟志军等10人非法拘禁案等一批影响恶劣的传销团伙犯罪案件快捕快,净化社会环境。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对犯罪情节轻、社会危害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112人,不起诉37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举行“防校园欺凌”主题检察开放日,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1,其中依法不批准逮捕14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始终。

三、始终坚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贯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原则,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4件24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5人。

突出查办有影响力的案件。服务廉政大局以项目建设、教育招生等职务犯罪多发领域为重点,整合力量,集中办理了长沙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系列贪污案、长沙市人社局政府项目招投标贪贿案等大要案11件11人;确保守土尽责,对套取、骗取县创业富民专项资金、县农机补贴黄花综合保税区项目拆迁补偿等损害国家、群众利益的贪腐问题重拳出击,查办本辖区内职务犯罪21件21人。

加大追赃追逃力度。在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抓好追缴赃款与追捕劝返工作如在办理原衡阳市委书记李亿龙贪贿系列案,通过长达一年的不懈努力,近日成功促成外逃行贿犯罪嫌疑人周力回国自首。今年来,通过深化司法合作、加强资产清查、加大释法说理等举措,不断拓宽追赃渠道,追缴和扣押赃款1800余万元,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推进预防工作系统化,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8次,完成预防调查4件,提出预防对策3份,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监管94次,为辖区建设项目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4107份,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份,提升源头监督效果。

四、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和效果,创造公平正义环境

提高刑事立案、侦查监督规范”。在立案监督、“两法衔接”等执法办案活动中, 实施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建立从线索受理、立案到调查核实、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今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人、撤案10人,追捕犯罪嫌疑人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4,均已得到纠正。

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精准”。纠正漏犯1人、单位4个、漏罪3条,发出检察建议22,提出抗诉2次。如我院在审查陈少辉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对其不服处罚、在机场拖行协管交警并驾车逃逸的犯罪行为,认为判决定性错误量刑偏轻,依法提起抗诉并成功改判。

注重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督“公益性”。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8件,其中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7件、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况监督9件,支持起诉14次,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30次。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职责,围绕环境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等领域,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8件,对湖南鹤置业、长沙汉硕置业等企业拖欠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的行为立案调查,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现已追回土地出让金1.3亿余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坚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面”。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对在押未决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4件;逐一检查监外执行罪犯,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0件,检察建议27份,确保无脱管漏管情形;对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和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对象,监督收监3人。

五、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

强化使命担当,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平稳落地坚决拥护并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院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转隶比例,按期完成编制统计、档案审核、意见征求及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召开动员会及一对一谈心,稳定队伍思想状况,定期推送转隶专刊,检察发声渠道,工作力度不减的前提下确保机构、职能、人员平稳转隶以检察官员额制与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在遴选出42名员额检察官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检察官一线办案制度,健全检察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解决办案用房紧张、从优待检等问题。

坚持理想信念,全面塑造基层院优秀品牌队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我的检察魂”主题征文活动,夯实党建阵地;赴省内外优秀检察院学习取经,制定创全国模范检察院方案,提炼出“崇法、持正、笃实、守廉”八字院训,拍摄了“文化育检 璀璨绽放”宣传片,浓厚创模氛围组织浙大素能培训班等各类学习292人次,在省市公诉人团体辩论、市“微理论·微宣讲”竞赛及县青训营中均获得优异成绩,院公诉科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县青年文明号,监所科办理的汉明违法所得监督执行案被评为国家级优案。

认真谋划部署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构建繁简分流的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建立专案流转通道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确定报送督促制度,全年适用该制度审查起诉案件235件,全部按照要求提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6.4%,相关经验获省院推介;积极搭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平台,与县委政法委及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强协调沟通完善工作制度组织联席会议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实效性 

接受内外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净化检察队伍。积极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汇报检察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寄送检察联络专刊280余;深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建立“听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长效机制,邀请人大代表“零距离”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公开公正运行;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与谈话制度,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状况考评,强化重大案件的自查自纠,回访当事人及律师41人、发案单位10个,未发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先后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湖南省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省级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目前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开展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面对开放透明的司法环境和大数据时代,个别检察人员司法理念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面对,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我县“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发展战略,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顺应民众新期待新需求,强化法律监督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快建成现代化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保持改革定力,牢固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请示报告重大紧急事项; 推动各项改革任务顺利落地,把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做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员额制进入退出、内设机构扁平化、人财物统管等下一阶段任务,力争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增强担当意识,切实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目标,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重点惩治严重暴力、传销及新型网络犯罪;加强与产业园区对接,深化检企共建,提升惩治经济犯罪、保护创新成果的能力;围绕稳定市场金融秩序、保障民生福祉等重点领域积极作为,在国有资产保护、环境资源、食品安全等方面大胆探索公益诉讼,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三、规范司法行为,对外强化监督效果,对内抓好正风肃纪。以防止冤假错案为底线,积极构建更符合司法规律和县情的法律监督体系:建立与监察委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实现监察委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对接,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的全面性和刚性,坚决纠正司法执法活动突出问题坚持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建设,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进一步推进驻镇街和县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建设,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审和重大案件、重要信息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努力争先创优,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打造优秀检察品牌。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项纪律及检察机关各项规定,加大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检风检纪,全面从严治检;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在抓好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弘扬优秀检察文化、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快推进文化育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战略,重点抓好“智慧检务”工程,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旧岁已铺重锦新年更展劲帆。十九大胜利召开吹响了时代进军令,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不断弘扬“崇法、持正、笃实、守廉”的长县检精神,谋划法律监督新定位,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人民群众贡献更多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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