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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7-15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7日在长沙县第17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服务党委中心大局。认真贯彻“除虫护花”、“依法容错”等创新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3人,起诉39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金融诈骗类犯罪18人,起诉11人;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刑事犯罪43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骨干依法不捕7人。积极排查治安隐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批捕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交通肇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类80人,起诉94;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3件,监督行政单位移送1件。着力关注民生热点,批捕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7人,起诉13人;对联系点青山铺镇在组织建设防汛抗洪等方面加强协调帮助,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扶贫帮困6元。

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1008人,批准逮捕728人;受理审查起诉122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929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0人,起诉69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78人、起诉361人;批捕黑恶势力、“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138人,起诉111人。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4人,对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捕258人,不诉93人,适用刑事和解57。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前移信访关口,全年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42件次,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6名,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0人,渎职侵权犯罪8人;大案11人,要案2人。在上级检察机关统一指挥下,参与查办衡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亿龙涉嫌受贿系列案,对涉案的怀化市政府接待办原主任闻继霞(正处级)、怀化市城建投公司原董事长王小明(正处级)等9人依法立案侦查,为廉政湖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突出查办辖区内职务犯罪。重点针对泉塘街道拆迁过程中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挖窝打串,依法查办了县公安局原户政科科长彭金树滥用职权、受贿案,原北山派出所教导员李立新徇私枉法、受贿案,有效打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同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犯罪分析警示教育9次,工程现场监督74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466次提出检察建议6件。通过对全县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等专项工作开展预防调查为县委决策献计献策。

四是促进执法司法公正。探索建立在重点镇(街)派出所派驻检察联络员等制度,推动检察监督动态化。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撤案19纠正漏捕13人、漏诉15人、漏9条,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6件,均已得到纠正。加强与公、法、司以及各乡镇衔接配合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32,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25份。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查毒禁毒、财产刑执行监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清理等专项活动,监督收监2人,建议减刑1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其中,法院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违法监督4件,对不服法院裁判和调解的民事案件监督6件,对行政活动违法监督4件,支持、督促起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办理了江背镇赤霞走马峡采石场违法开采片石、非法占用林地一案,系我省2016年环境公益诉讼首例。

五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强化党的建设、廉政建设、队伍素能建设以及机关文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转”工作,强化对遵守“六项纪律”以及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公开选调优秀人才4人,遴选员额制检察官42名全年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及竞赛活动370余人次青年检察官梁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坚持和完善检务公开机制,通过“两微一端”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214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00余人次,收集意见13条。2016年,我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湖南省文明单位13个县以上集体荣誉江西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民主党派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湘视察湖南检察工作时,对我院服务经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给予了充分好评。

各位代表,2017年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同步推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实现“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的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努力为长沙县建设“第一县、第一极、第一城”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对于重大事项自觉请示报告,对于重大决策坚决贯彻落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发展中的问题,综合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扶助等多种手段,把司法办案过程变成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民生的过程,实现检察机关作为法治维护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担当。

扎实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理念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用法治保护创新成果;健全对妨害公司企业管理、扰乱市场秩序、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用法治规范市场秩序密切关注县域内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建设推进,严肃查办辖区内涉企贪腐渎职案件,用法治净化政商风气。

深入参与社会管理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完善检调对接,做好“两法衔接”平台管理,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引导和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沟通,扎实开展驻镇(街)检察联络室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服务基层。加强类案分析,深入研究社会治理和政策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当好参谋。

继续深化机制创新。积极推动检察机关服务企业“除虫护花”、“依法容错”等机制有效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操作规则、加大宣传推介、加强督查追责,在严守司法底线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探索建立“检察+商会”服务模式,争取与企业衔接更加精准、与行业沟通更加高效,形成服务非公经济的多方合力;探索建立涉检舆情监测、预防、应对和处理机制,构建互相尊重、彼此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检媒关系。

二、以全面履职为切入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更多的获得感

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精准有力打击各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群体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黄赌毒”类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涉众经济犯罪、电信网络犯罪、传销、环境资源类犯罪等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完善和解、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和认罪认罚依法从宽两个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抗。

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局下,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规模不缩、队伍不散,切实做好查办上级交办案件和本辖区职务犯罪案件两线并重。加大对县域内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打击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惠农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严惩国家公职人员在和企业打交道过程中实施权钱交易的行为注重预防机制建设,采取预防调查、法制宣讲、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大与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共建力度,致力形成“治未病”的氛围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强化宪法定位,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县域实际的检察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与侦查机关合作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相关机制,做好对基层派出所的监督、指导;严格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纠正违法监管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违法调解、审判和执行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大胆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一体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

三、以争先创优为着眼点,努力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全国模范检察院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监督。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绩全面提升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坚持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检察机关各项禁令,加大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健全检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旗帜鲜明地反对司法腐败确保我院检察队伍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令行禁止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管理。按照上级要求逐步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整合等司法体制改革后续工作,配合完成好省以下检察系统人财物统管工作。围绕司法责任制,厘清检察权力运行清单,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和案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科学调配主要业务部门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书记员比例。稳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做好检察指挥中心平台、远程提审系统及相关制度建设,提升检察办公办案效能

激发文化强检氛围,全面锤炼队伍。以获评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好文化强检工作加强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提炼院风、院训、院魂,培养浓厚的学习风气,营造积极的文化氛围,提升检察干警法律素养、道德修养和人文情怀。注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备、素质优良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检察素能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着力培养办案能手和复合型人才,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和部署,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团结一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努力谋划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的长沙县而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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