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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7-15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4日在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按照“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服务重点、改进服务方式,为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提供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

严厉打击影响经济发展刑事犯罪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对通过调研走访、受理控告和举报收集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5件侦查监督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跟踪监督办理。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提前介入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类重特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批准逮捕5人,有效防止了被害人聚众上访事件的发生;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14人,提起公诉11人;批准逮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5人;批准逮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涉企犯罪嫌疑人53人,提起公诉72人,促进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参与城乡建设、规划和管理等全局性重点工作,对县域内2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撰写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派员为全县镇(街)及各职能单位负责人开展拆违控违法律培训。结合执法办案,对县规划、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6次,发出检察建议12份。完成对工程招投标现场监督56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89次。组建“依法履行职责,预防渎职犯罪”专题法制巡讲团,在经开区、黄花、干杉等镇(街)以及城管局等单位开展法制讲座6场次,帮助机关干部社区)负责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防止渎职失职行为发生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坚持检力下沉,找准服务和保障民生的着力点,以驻镇(街)检察联络室为平台,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以“一进二访”、“三联三访”等活动为抓手,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共建等活动,增强了检察服务基层的针对性。坚持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犯罪,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涉农犯罪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28人,提起公诉166,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厉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我院在审查刘某某涉嫌危险物品肇事案时,发现其违规超载运输页岩油外泄,致使公路、农田、河道受损,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依法督促县环保局对刘某某提起民事诉讼,追偿环保污染处置费30余万元。

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慎捕少押原则,落实刑事和解、释法说理机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8人,不起诉116人,其中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21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127次,听取辩护律师意见26次。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诉讼权利,严格限制逮捕措施,加强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机制,依法不批准逮捕17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考验期满后不起诉6人;派员在县二中、回龙中学等地开展“检察送法进校园”法制讲座8次。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检察长接待日、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件,均妥善进行答复和处理,确保了连续17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认真开展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工作,对8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5.8万元。

二、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深化打击犯罪、源头治腐以及诉讼监督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继续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70件999人,批准逮捕7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19件1184人,提起公诉78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批准逮捕104人,提起公诉127人;严厉打击涉“黄、赌、毒”类犯罪,批准逮捕167人,提起公诉189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批准逮捕323人,提起公诉346人。对唐兵兵涉嫌抢劫致人死亡案等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以及钟云辉等5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李艳军等7人涉嫌贩卖毒品案、汪泽明等8人涉嫌非法拘禁案、罗海斌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李淼等17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等一批在县域内有影响的团伙犯罪案件,及时作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决定,维护了社会稳定。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反腐败总体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其中大案12件12人,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19件24人(含积存),均获有罪判决。坚持“守土有责”,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查处县域内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长颜宇辉、县国土局征地拆迁中心原副主任王弟华、黄花镇政府原督办员李培勇等人均因涉嫌受贿犯罪被依法立案查处。积极融入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认真办理省、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依法立案查处了省粮食局调控与储备处原处长甘霖(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省建工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汤平(正处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明德中学原校长范秋明(正处级)涉嫌受贿案等案件。

积极开展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该立案而未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27人,撤案35人;对应当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捕10人、漏诉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9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6人。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行为的监督。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其中依法支持起诉11件,开展执行监督、督促起诉各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6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检察建议8份。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9件,已被采纳6件;对全县纳入社区矫正范围的监外执行罪犯逐一核查,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40份;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已经消失的盗窃罪犯周某某,依法监督有关部门收监执行;加强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专项调研和监督,对具备执行能力却未实际执行的财产刑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通过对罪犯刘汉明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1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线索(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维护了司法权威。

三、紧紧围绕检察改革要求,着力打造检察工作亮点

坚持尊重检察工作规律,突破陈旧观念,探索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打造敢为人先的“创新检察”。推行“一部门一品牌”工程。立足固本强基、争先进位的发展思路,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加大工作机制创新力度,打造特色亮点,先后推出了“检企联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疏导机制”等一些在全省检察机关有较大影响的工作品牌,促进了检察工作发展,经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推介。建立公安局局长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县公安局沟通协调,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公安局局长列席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在共同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探索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新途径。针对涉经济类刑事犯罪日益增多的情况,采取邀请法律实务专家、高校教授就适法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等措施,提高检察人员审查认定涉经济类刑事犯罪案件性质、分析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能力。稳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132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时间大大缩短,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打造智能高效的“智慧检察”。加强硬件建设。全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立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发布、检务通为主的现代化办公办案体系;建立以审讯监控、安全监控、门禁智能系统为主的楼宇立体化安全防范体系;建立以视频会议、远程案件讨论、视频接访为主的智能会议体系;建立以技术侦查设备、司法会计审计软件、电子数据恢复等为主的取证体系,检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加强技术人才保障。采取以老带新和分类培训的方式,培养软件技术员、电子物证员、司法会计、法医共11人。加强科技手段的实践应用。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注重运用科技手段收集、固定、鉴别证据;在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中,注重运用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在审查起诉案件中,扩大多媒体出庭示证的应用范围,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我院推进科技强检的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介。

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检察”。利用传统平台面对面问检规范检务中心窗口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来访群众直接查询案件信息和咨询法律问题提供便利;以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将服务窗口前移至全县各镇(街),开展流动接访、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延伸了检察服务触角。搭建网络公开平台键对键问检。升级门户网站,完善网上举报系统,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2175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开门问检”。开展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代表来院参观交流,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传播检察声音;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听证,邀请发案地干部群众代表、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家属,对拟作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公开听审,宣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紧紧围绕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着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和整改领导班子不严不实问题以及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听党课学党史、参观抗战展览、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和宪法精神。坚持正面引导,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涌现了长沙市“雷锋式忠诚卫士”邬建国等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身边典型。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专业化检察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业务人才3名,充实了办案力量。积极派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先后选送3批业务骨干脱产参加全市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提升班,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两期全员素能培训班,提高了业务素能。加强对新进检察人员的业务训练,开展检察官讲坛、业务竞赛和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了实战水平。加强时间保障和机制激励,整体推进教育培训计划,已打造了一支拥有68名检察官、18名法律硕士研究生、1名法学博士的专业型检察队伍,培养了全国检察机关电子证据鉴定人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全能业务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等一批专业型人才。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四项费用”,严格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强化对遵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以及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严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整治司法作风不文明、执法办案不规范、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滥用强制措施和手段、不正确的业绩观、利益驱动、违法干预办案以及以案谋私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促进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定期开展对案件质量的日常性检查和抽查,年度执法状况考评成绩位居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前列。继续加强对自行侦查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自查自纠,跟踪回访案件当事人、律师134人次,走访发案单位18个。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职行权,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实施监督。加强刑事申诉复查、国家刑事赔偿工作,依法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案件2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完善和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余人次,综合收集建议和意见20余条,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来院专题视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县政协主席团成员来院专题调研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均对我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全体检察人员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先后获得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并被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呈报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监督、帮助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服务的需求;三是法律知识、检察工作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检务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个共同”、“三个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愿景,紧紧围绕“一化一城一区一地”的战略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检察改革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始终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善和落实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建立联系人大代表常态化机制,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始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积极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始终把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和重要目标,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对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服务和保障“特色、内涵、高端、安全”发展。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查办县域内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小官大贪”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一步转变职务犯罪侦查理念和模式,继续加大侦查信息化与装备现代化的建设与应用,提升侦查工作科技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法制宣传巡讲等工作,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执法公信力建设。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和同步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的落实,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抓好新媒体平台建设,依托驻镇(街)检察联络室平台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落实文书释法说理、检察开放日等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五、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适应检察改革要求,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对法律和纪律的敬畏感,始终保持反“四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深入抓好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既用道德“高线”教育引导人,又用纪律“底线”监督约束人。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从岗位和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快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素养和职业操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为保障和服务我县加快建设“一化一城一区一地”、早日挺进全国前三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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