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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长沙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8-07-15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系列重要会议和上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突出检察业务建设的主体地位,不断深化打击犯罪、源头治腐以及诉讼监督工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查办职务犯罪成效明显。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件36人,均为大案,其中涉嫌犯罪的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2人;贪污贿赂案件19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6人;已办结提起公诉33件36人(含积存),均获有罪判决。与上年相比,立案件数、人数分别上升82.3%、71.4%,办案规模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积极融入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依法查办了省有色地质勘查研究院原院长程某(正处级)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原副调研员谭某(副处级)涉嫌受贿案,长沙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原处长范某某(副处级)涉嫌玩忽职守、受贿案。坚持挖窝打串,依法查办了星沙产业基地相关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中的贪贿系列案10件11人,暮云街道渣土管理中相关工作人员受贿、渎职系列案3件3人。坚持“守土有责”,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查办了县农业局土肥站原站长肖某某涉嫌受贿案、湘龙派出所民警黄某涉嫌滥用职权案等县域内职务犯罪案件23件24人。

预防职务犯罪同步推进。坚持既“除虫”又“护花”,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高发、多发、易发单位和领域提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争取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支持,完成了对全县土地整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情况的预防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谋。继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成对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25次,开展工程建设现场监督112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5次。加强与星沙产业基地、建设银行星沙支行、县烟草公司等单位的联系,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10次。

打击刑事犯罪宽严相济。共受理各类审查批捕案件723件1084人,批准逮捕7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1件1298人,提起公诉1050人。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59人,起诉81人;严厉打击抢劫、盗窃、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337人,起诉393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82人,起诉219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57人,起诉83人。对陈浩等6人贩卖毒品案,张开兴等24人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陈道勇等47人开设赌场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团伙犯罪案件,从快作出批捕、起诉决定,确保了打击力度和效果。坚持慎捕少押,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和犯罪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342人,不起诉74人。

诉讼监督工作稳步发展。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该立案而未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19件、撤案18件;对应当移送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捕16人、漏诉13人、漏罪77条;监督改变法医文证审查意见2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8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4人,已获改判2人。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行为的监督,立案审查民事审判、行政申诉案件56件,其中依法支持起诉48件,开展执行监督、督促履职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开展渎职行为调查1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扎实开展“司法公正长沙行”主题活动,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7件,已被采纳5件;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2013年刑事判决财产刑执行情况、县域内5名保外就医对象进行专项检察并提出了检察建议;对全县442名纳入社区矫正范围的监外执行罪犯逐一核查,提出书面纠违23份,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缓刑犯廖某某监督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宗旨,努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投身“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项目建设、综合整治、安全稳定以及“两型”创建等大局工作,全力保障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以打击优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65人,起诉83人;批捕组织传销犯罪嫌疑人21人,起诉32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等侵害民生犯罪,批捕33人,起诉38人,依法批捕、起诉了杨明华等16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吴金术等人利用病死猪肉生产腌制品案。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批捕侵占企业财产、破坏企业生产、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4人,起诉47人,对刘辉等10人非法解锁大型企业泵车GPS锁定系统,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案件,依法作出了批捕、起诉决定。严厉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批捕11人,起诉16人。

以防控避风险。对可能引起涉检信访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案件及时进行是否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价值判断和风险评估,对涉检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将上访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热点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预测研判,把握工作策略和方法,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提升防范和处置水平。深化检察进镇街、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0余次。深化对县域内重大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南方基地、中铁十一局长沙地铁3号线13标段等4个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

以保护促发展。把执法办案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行考量,注重理顺执法办案与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做到不因执法办案而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因执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办理星沙产业基地相关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中的贪贿系列案,促进了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有序,确保了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通过办理暮云街道渣土管理中相关工作人员受贿、渎职系列案,促进了渣土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通过对涉嫌犯罪的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5人、不起诉3人,保障了企业的正常顺利运转;通过支持起诉高某等23人与商品房销售公司产生的纠纷,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以扶助解民忧。开展检察送法进基层活动,走访基层群众950余人、企业54家,发放服务企业法律读本、检察联络室工作宣传读本1000余册,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加大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对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5万元。加强对口联系青山铺镇工作,与该镇25户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检察人员共捐资11万余元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名,五保户、特困家庭97户;资助贫困学生11名。

三、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生机活力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思维创新促理念创新、以理念创新促方法创新、以方法创新促工作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

着力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积极探索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前期准备工作,在队伍结构调整、素能培养、专业人才打造等方面向主要业务部门倾斜,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将全院80%的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有效分离检察业务与事务性工作,侦查取证、审讯突破、案件审查、出庭公诉等业务工作由检察人员承担,权利、义务告知及笔录制作、案卷整理等程序性、辅助性工作则交由书记员承担,为一线办案人员减负减压。探索实行轻刑快办、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机制,合理调配办案力量,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着力打造基层检察工作新亮点。实施“一部门一品牌”工程,坚持固本强基,突出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立足县情院情,探索建立打、防、保、助“四位一体”模式,延伸检察服务触角,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介。确立“一心三同四化”思路(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全院上下思想同心、工作同步、目标同向为抓手,以实现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相关经验被省检察院推介,全省130余名基层检察院主要领导专程到我院参观学习。探索建立“检企联防”机制,与广汽菲亚特、广汽三菱、北汽福田等企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工作机制,保障和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帮助和挽救,依法不批捕28人、不起诉11人,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与省警察学院联合,将心理咨询引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之中,通过“话疗”帮促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与县域内优秀企业、高校联合,建立涉案青少年帮教基地,引导其重新融入社会,已帮助2名失足青少年顺利就业。

着力打造“阳光检察”。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深化检务公开,努力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平正义。积极开展案件说理和公开听证活动,选择在案件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方面存在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复杂疑难案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进行公开听证,以案释法。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高校学生、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代表,通过汇报工作、公开听审、参观监管场所等方式,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拓宽检务公开途径,完善检察门户网,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信息540余条,提升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切实增强队伍的战斗力

加强教育和管理,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在全省政法干警公正执法等整体形象年度民意测评中,我院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六项重点工作,联系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兼职检察联络员400余人次,征集意见建议219条。针对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7大类33项具体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已全部整改落实,“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和有效解决。

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提升了班子成员引领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以实战考察为重点的人才选拔方式,面向全省检察机关选调4名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了办案力量。继续鼓励在职学历教育,坚持开展“检察官讲坛”、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促进专业型人才培养。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遵守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以及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了队伍勤政廉政。建立检察文化展示中心,推出《大浪淘沙》系列文化成果,开展宪法日检察官宣誓、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文明餐桌行动等活动,发挥了检察文化的引领作用。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交办案件和事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深入推进驻镇(街)检察联络室、企业检察联络员工作,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信访接待、刑事申诉复查工作。开展“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活动,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开展“三走访、两查找、一确保、一促进”活动,加强对自行侦查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的自我监督,跟踪回访案件当事人142人、律师13人,走访发案单位8家;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和“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专项活动,未发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全体检察人员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继2010年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后,我院2014年再次荣获这一殊荣,并先后获得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的执法理念和执法办案能力与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检察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三是诉讼监督工作仍存在相对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共同”、“三个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目标追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司法规范,提升监督能力,努力为实现“三个率先”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大局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保护投资安全。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紧紧抓住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坚决惩治贪污、挪用、骗取国家投资的犯罪行为。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服务民生保障。重视惠民政策、补贴资金发放问题,严肃查办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养老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对不同所有制的平等保护。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既要依法打击犯罪活动,又要坚持平等保护,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涉案财物,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网络安全。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诈骗、赌博、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

二、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传销等重点问题治理,结合执法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力度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深挖行政执法不公、司法不公、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同时结合办案,通过警示教育、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报告、预防检察建议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重罪轻判、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落实和强化监督职责,坚持把监督制约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防止和纠正不规范司法、随意司法、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加强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阵地,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 

三、主动适应检察改革新要求,着力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信仰、严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把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司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加强专业化建设。把专业化作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模式,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探索主任检察官制度,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充分挖掘队伍潜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警钟长鸣,不断强化自身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自觉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努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建成两型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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