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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聚合力书记领航行动*星检说】青春与法同行
作者:  时间:2021-12-24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8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党建聚合力书记领航行动”项目“星检说”普法团队应邀来到长沙县实验中学,为该校800余学生开展了一堂以“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普法课。

  活动伊始,该校法治副校长周程检察官根据在座同学们正值青春期的年龄,分别从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刑法四个方面介绍了他们这个年龄段可以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及有关法律责任。她告诉同学们,在宪法中有两个关于年龄的规定,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另一个是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不满18周岁的公民,就是未成年人,就享有未成年人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在民法典中规定,处在8岁到18岁之间的阶段,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满了16周岁,又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刑法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视犯罪情形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接下来,周程通过具体案例,告诉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三观,在成长过程中,要学会抵制诱惑,保护好自己,更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周程检察官呼吁同学们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法治文明的守护者和法治建设的接班人。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星检说”普法团将继续提供点单式服务,并密切结合街道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将普法服务常态化推进。通讯员 韩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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