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反贪人的转隶感言(张勇)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的讲话犹在耳畔。10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转隶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近一年来,关于监察改革的步伐越来越坚定,蓝图已经绘就.作为一名即将转隶的反贪干警,内心无比激动也感慨万千:激动的是,我有幸生在一个改革的新时代,即将见证党和国家的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也必将随着这一改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带领下,实现国强民富、政治清明、民族复兴的伟大的中国梦;感慨的是,十二年的检察工作生涯,八年多的反贪工作经历,历练了我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优秀品质,见证了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国家反腐战线的每一步成长。
作为一个将青春和汗水奉献给了反贪事业的人,在检察院门口的反贪局牌子即将被摘下之际,总免不了伤感。但是,个人的感情终究不能阻挡历史的车轮。况且,反贪局的谢幕并不意味着职务犯罪侦查的终结。相反,职务犯罪侦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熔炉里将涅槃重生,重新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监察委的成立,有助于整合反腐力量,扩大监督面,让这把令职务犯罪分子胆寒的利剑更加的锋利。
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全新工作环境,作为一名反贪战线上的干警,我认为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积极适应新环境。监察委不是司法机关,监察委所掌握的不是司法权,而是与之并行的监察权,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能按照原先在检察机关的办案模式进行侦查。例如,技术侦查工作和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在过去是由办案机关主导实施转变为由相关机关协助实施。同时,监察委工作所涉及的面较检察院更广,在日常工作中切忌继续停留在司法机关的视野层面,而是应该站着监察机关的层面上考虑问题,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仅要考虑法律问题,更要考虑政治问题。例如,在日常我们不仅要盯着丁义珍、陈清泉这类的贪官,也要关注孙连城这类的庸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由检察官向监察官的转变。
第二,以法律思维作为办案的引路旗。虽然监察委不是司法机关,但是依然是依法治国机器中的一大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依然要坚持以法律为主线,以审判为中心,让办案过程中的证据和程序能够经得住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考验。
第三,积极学习党纪党规。“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转隶后的两反和预防,将与纪委合署办公,我们将成为纪委的一员。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依据的是党纪党规,监察委的成立,意味着监督范围的扩容,法律工作只是监察委工作的一部分,这就使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面临在检察机关不曾办理过的案件,原有的法律知识已经不能适应监察委所办理的所有案件的需要。因此,要适应新的挑战,就必须及时充电,为办案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第四,积极与纪委同志交流学习。不管我们在过去几十年的办案工作中有多么丰富的办案经验,转隶后都不能以“办案老大哥”自居。我们办理职务犯罪案的经验再丰富,在监察委这个全新平台上依然需要经过格式的转换才能发挥作用,而纪委的老同志,就是我们办案经验格式转换的适配器。因此,我们需要积极向纪委的同志学习,共同交流办案经验,促进双方办案经验的融会贯通,实现纪检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经验的完美结合。
第五,积极增强自己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和检察机关相比,纪检机关的接触面更加广,在监察委工作,无可避免要和更多的单位打交道,对沟通协调能力的要求自然也就比检察机关要强,因此,增强自己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保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勇气和智慧,在反腐路上新的征程中锐意进取,在新的反腐平台上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