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5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长沙县人民法院,在长沙市新城学校开展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以真实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一场“零距离”普法课,让大家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庄严与权威,进一步筑牢敬畏法律、不越雷池的思想防线。长沙市法学会、长沙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和该校百余名师生参加旁听。

长沙市新城学校是一所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专门学校。庭审中,检察官围绕被告人盗窃的事实完整开展举证示证,从犯罪危害、量刑考量、以案警示等多个维度发表公诉意见,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结合鲜活案例进行释法说理。被告人彭某在最后的陈述环节中悔悟:“我是真的很后悔,没有给两个孩子当好榜样,没有尽到父亲应尽的责任。也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最终,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决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下一步,长沙县检察院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深化探索面向各领域、各年龄层面未成年人精准化、个性化法治宣传教育,以检察履职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络,护航未成年人向阳成长。(通讯员 刘洋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