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琴 朱紫英)2018年10月8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干警和书记员宣读健康生活公约,大家纷纷在签字墙上认真签下自己的名字。
那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健康生活公约的内容有哪些呢?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健康生活公约十条》
1、我们见面时主动微笑问好,同事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2、我们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早睡早起、健康饮食、勤于锻炼,不赌博;
3、我们礼让他人,在公众场合遵守纪律、有序排队;
4、我们爱护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共同呵护我们的家园;
5、我们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注意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6、我们文明出行,行车时礼让行人,不超速、不鸣笛、不打远光灯;
7、我们注重环保,尽可能步行、骑自行车或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垃圾分类、节约资源、随手关灯,多使用低碳环保能源;
8、我们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建设网络文明;
9、我们相信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10、我们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不攀比、不铺张、不浪费。
此次活动策划人章芳说,健康生活公约宣读和签字活动旨在提倡干警和书记员树立健康生活意识,将文明习惯渗透生活和工作点滴中,以良好的身体素能和饱满的精神面貌投身法治建设。干警和书记员们纷纷表示将切实遵守健康生活公约,共建和谐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