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琴 姚选作)“请问对方辩友是否只要有欺骗行为就一定构成诈骗呢?”“本案中正是由于犯罪嫌疑人的欺骗行为才导致的5000元被骗,因此我方认为本案中的欺骗行为当然是诈骗。那么请问对方辩友:贾龙拿走钥匙是否为拿走5000元钱的充分条件?”2018年4月13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开展了一场火花四射的公诉讲堂论辩赛。作为正反方二辩的书记员,在自由辩环节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新颖的辩论角度、清晰辩论思路、严缜的逻辑推理、强大的辩论气场赢得认可的掌声。这是该院书记员首次作为辩手参加论辩赛。
“我们院注重对书记员综合能力的培养,每年会定期组织书记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拓展训练,让大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检察工作。”担任正方二辩的书记员黄卉说。她在2009年就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案多人少是该院一个突出的现实问题,在要求员额检察官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加强对书记员的培养势在必行。为减轻办案压力、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该院不定期开展书记员与检察官间的论辩赛,活跃科室积极性,加强法律思维;根据办案实际,邀请高校老师开展符合自身职业特色的学习班,提升法治素养和办案能力;鼓励书记员多听庭,强化对职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公诉科科长伍飞表示,该院的公诉讲堂已经举办三年了。通过这种“日常练兵”的训练,有利于训练公诉人和书记员缜密的法律思维、逻辑思维,提升对于法律运用与实施效果的现实化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