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湖南省检察机关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典型案例》和《关于发布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案例的通知》,对全省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及双向衔接等24件典型案例择优选编发布,长沙县检察院共有3个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简介
曹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
在办理曹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我院重点核查财产查控、执行措施实施等情况,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问题,通过规范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法院恢复执行,促使曹某某剩余交通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

骆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
我院在办理骆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法院解除了骆某某最低生活保障金账户的冻结措施,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老年被执行人保留了必需的生活费用。

蔡某某、李某某涉嫌运输滥伐的林木罪、刘某某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
在办理蔡某某等人滥伐林木系列案件中,我院发现县森林公安与县行政执法局对涉案行政行为均有相关职责职能,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追溯案件线索来源情况,明确该案行政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