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长照片
欢迎您光临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您的每一次点击,将增进我们心灵间的沟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通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湖南省检察院
长沙市检察院
12309
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长沙县检察院三个案例获评湖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作者:  时间:2025-11-28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湖南省检察机关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典型案例》和《关于发布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案例的通知》,对全省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及双向衔接等24件典型案例择优选编发布,长沙县检察院共有3个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简介

曹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

在办理曹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我院重点核查财产查控、执行措施实施等情况,有效破解被执行人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问题,通过规范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法院恢复执行,促使曹某某剩余交通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

骆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

我院在办理骆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中,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法院解除了骆某某最低生活保障金账户的冻结措施,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老年被执行人保留了必需的生活费用。

蔡某某、李某某涉嫌运输滥伐的林木罪、刘某某涉嫌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

在办理蔡某某等人滥伐林木系列案件中,我院发现县森林公安与县行政执法局对涉案行政行为均有相关职责职能,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追溯案件线索来源情况,明确该案行政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参考。


版权所有: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37号 邮编:410100
办公电话:0731-84015611 举报电话:0731-84062000 传真:0731-84015614 电子邮箱:csxrmjcy@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