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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26年 芳华不负检察蓝
作者:  时间:2021-12-08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袁瀚

  入党21年,从检26年,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中,用柔肩勇担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使命与担当。她,就是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袁瀚。

  1995年3月,袁瀚考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先后担任办公室干部、公诉科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案件管理科副科长、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多次被获评市、县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诉人等,先后获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一次、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二次、县政府嘉奖十余次。

  忠诚担当,无怨无悔

  初入检察院,袁瀚作为办公室出纳,主要负责现金管理及收支、日记账登记和账务核对等,非财务专业的她面对这份专业性的工作并没有退缩,而是不断在书本里汲取财务知识点,在实际操作中沉淀财务经验,在日复一日的雕琢下她越发沉稳、严谨,也为她后期办理经济犯罪类案件夯实了基础。

  1999年,袁瀚从综合部门转入至业务部门,面对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角色,她愈加斗志激昂,将研读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作为每日“必修课”。四年来,办公室里,她不分昼夜的俯首案前研判案情、梳理证据;看守所内,她提审讯问思路清晰、切中要害;公诉席上,她总能举重若轻、应对有据。袁瀚经手的每件案件都是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又一个十年,她战斗在反贪污贿赂一线,涉案单位、公司、镇、村等地都是袁瀚常驻办案点,白天询问证人、摸排线索、收集证据,晚上整理笔录、梳理线索、固定证据。

  当检察院新成立的案件管理科需要业务骨干时,袁瀚主动站出来投入案件管理这项全新工作,科室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其撰写的《从严审核把关、提升文书质量》经验材料被编入省检察院的刊物发表。

  2020年,当刑事检察业务部门因案多人少急需补充办案力量时,袁瀚二话不说又主动申请重回办案一线,与同部门年轻干警一样不言劳累、不辞辛苦,将加班办案变成一种工作常态,甚至在女儿大婚前夕仍争分夺秒地埋首在厚厚的卷宗里。

  坚韧执着,追求极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消弭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我们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认罪认罚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尤其是发挥员额检察官的主导作用。关于今年1-8月份的认罪认罚考核数据,我要重点表扬袁瀚同志,认罪认罚适用率做到了100%。”在该院案件质量讲评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琼山称赞道。

  “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遇到犯罪嫌疑人不愿意认罪认罚时,首先要消除他的抵触心理,通过全面证据分析、充分释法说理,引导他认罪认罚,也就是多花时间与犯罪嫌疑人交谈,多跑几趟看守所而已。”听起来轻松简单,实际上要付出更多的时间、成本和精力。袁瀚同志是这么说的,她也是这么做的。

  2020年底,袁瀚在办理一起骗取合作公司垫付车款12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许某拒不认罪,辩解称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只是简单的民事纠纷。袁瀚通过补充侦查形成完整证据后,多次前往看守所向许某讲事实、摆证据,从动机目的、履约能力等方面结合本案具体情节跟其耐心讲解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经过袁瀚的耐心劝导,许某心服口服地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获得依法从宽处理

  宽严相济,坚守正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坚守公平正义”是袁瀚始终坚守的工作原则

  在一起以家庭作坊为形式从事非法屠宰生猪、销售猪肉的非法经营案中,侦查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人谭某某非法销售猪肉金额为10万余元,但袁瀚在翻阅卷宗梳理证据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涉案金额远远不止这个金额。作为以经营数额定罪量刑的罪名,金额准确度具有至关重要性。于是,袁瀚出具了9条继续侦查意见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通过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补充询问房主曹某某、负责在外购买、运输生猪回私设屠宰窝点的陈某某、从该窝点购买生猪肉的宁某某和刘某某等人,将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实际非法销售猪肉金额增加至14万余元。袁瀚还督促侦查机关将现场查获的将近7000公斤生猪肉完成鉴定。最终,该案的涉案金额由最初的10万余元增加至37万余元,谭某某对起诉金额表示认同,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公诉意见予以采纳并依法判决。

  法律虽是刚性的,但执法者却是有温度的。袁瀚驻守福临镇检察联络室期间,在一起因打狗而引发的同村组两名村民打斗的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侦查机关曾多次调解未果,袁瀚应邀参与此案调解。“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事情总要解决,不能让这个事情影响你们甚至你们孩辈之间的感情”为了促使双方当事人能敞开心扉好好沟通,袁瀚一落座就开始给他们打感情牌。“打人是我的不对,我愿意赔偿,但他索赔的金额太大,我觉得不合理,没办法接受”。袁瀚抓住了双方因赔偿金额争执不下的问题点,通过耐心解释人身伤害案中法定的赔偿标准,利用释法说理、排解疏导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逐渐打开心结,握手言和,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移送起诉至检察院后,因犯罪情节轻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从检二十六年,临近退休却仍坚守执法办案一线的袁瀚从无“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悠闲感,而是怀着为民服务之心,驰而不息捍卫公平正义,以忠诚与奉献彰显了一名党员、检察官的初心。身披检察蓝,一生检察情,她用青春书写了最美的芳华。(通讯员:刘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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