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吟丰)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措施,着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较好效果,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团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涌现了1名全国检察机关技术信息人才、1名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全能业务标兵、1名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2名全省十佳公诉人等专业型人才。
一是坚持以业务为重心的政策导向。在检察人员数量、素质能力、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向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倾斜,目前将全院80%的力量投入到了办案一线,侦监部门的力量配备达7+3(7名在编检察人员+3名聘用制书记员),公诉部门12+6,反贪污贿赂局16+5,反渎职侵权局9+4。从人员流向上看,综合部门主要承担着吸纳工作踏实的老同志,而新生力量和主要业务骨干则重点充实到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年龄、知识和能力结构不断提升。
二是坚持业务与事务性工作相分离。为有效缓解业务部门骨干的工作压力,该院将检察业务与事务性工作进行分离,如侦查取证、审讯突破、案件审查、出庭公诉等检察业务工作主要由业务骨干承担,委托辩护人及权利、义务告知、案卷整理等程序性和辅导性工作则交由书记员承担,为一线办案人员减负减压。为推进此项工作,专门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公开招聘了30名书记员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
三是坚持推行专业化办案模式。实行案件分类办理、专案专办,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案件的数量、类型、复杂程度及办案节奏,合理调配办案力量,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如公诉部门将科室人员重新组建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组、轻刑快办组、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组,将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结案进度;自侦部门分别组建了综合指导室、侦查室,便于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查办工作。
四是坚持强化教育培训不放松。坚持“请进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员业务培训,近三年共邀请专家教授讲授刑诉法、职务犯罪侦查技巧等业务讲座15堂次;坚持“走出去”,积极选派检察人员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班200余人次,并与西南政法大学等政法高校联合举办培训班;开设检察官讲坛、青年论剑、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20余次;鼓励参加司法考试和学历教育,将其纳入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有8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担任检察官资格,目前在读和已获得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有19人,1人获得法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