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夏的松雅湖畔,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正在开展例行巡湖,这是该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县域生态环境的一个生动写照。近年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以法治方式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劳务代偿深化办案效果
2024年11月,一起涉及多人的滥伐林木案移送至长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被告人林某甲、林某乙承包村集体生态公益林后,在明知生态公益林无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将各自承包的山林树木卖给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用于砍伐。经鉴定,现场被采伐林木共计立木蓄积150.7105立方米。案发后,在林业部门的督促下,被告人采用异地造林补种树木的方式修复植被,已验收达标。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林某甲等4人犯滥伐林木罪予以判决。
作为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步启动调查,发现林某甲等人虽已完成异地补种,但涉案行为还造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经林业部门评估该项损失为39687.2元。考虑到林某甲等人因身患疾病、家庭困难等原因无力支付全部赔偿,为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院与四人协商签订劳务代偿协议,明确四人应共同承担巡林、保洁、劝导、举报等义务劳动264天,由当地村委会予以记录并督促完成。经该院、林业部门开展联合评估,何某某等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已经全部履行到位,较好地实现了维护生态环境和落实惩罚教育的多元效果。
支持维权实现法治赋能
“废品站关停后,周边环境好多了!”附近居民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点赞。
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经营废品回收站的张某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对场地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非法回收残留机油的废机油壶,并采取破碎的方式进行处置,导致经营场所和周边水土污染。因张某某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开展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通过现场调查、制发线索移送函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程跟进并积极提供必要法律支持。张某某主动对危险废物进行了处置并修复了被污染的环境。鉴于当事人积极修复生态且认罪认罚,长沙县检察院依法提出缓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据悉,2023年以来,长沙县检察院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附民公益诉讼)及支持权利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共计36案,赔偿到位437万余元。
高效履职实现生态共享
“妈妈你看!松雅湖有好多野鸭啊!”市民们惊喜发现松雅湖湖面波光荡漾、野鸭成群嬉戏。这片城市绿心的蜕变,凝聚着检察智慧--长沙县检察院在此设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规范化建设区,建成松雅湖公益保护法治基地。
通过“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长沙县检察院定期开展巡湖、水质监测及周边设施走访,及时发现一枝黄花生态入侵、亲水栈道松动以及临湖过街天桥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厘清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今,松雅湖不仅成为市民休闲胜地,更是展示检察公益诉讼成效的“活教材”。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长沙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用法治力量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生态福祉。(通讯员 詹烨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