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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不被支持,申诉人仍送来锦旗
作者:  时间:2024-05-27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5月27日,陈林第6次来到长沙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大厅。他腿脚仍不利索,蹒跚上前握紧检察官的手,递过来的不再是申诉材料,而是感谢的锦旗。然而就在4个月前,对于他作为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的申诉案件,检察官办案团队作出的是不支持抗诉,审查结案的决定。

陈林初次来访的情形,控申窗口接待员宋佳露记忆犹新。她记得陈林是拄着拐杖由妻子搀扶着来的,腿上绑着绷带,面部浮肿,双眼布满血丝,递交的除了申诉材料,还有血肉模糊的伤口照片,一激动就会疼得捶桌子呻吟起来。时间回到2022年12月,车队司机陈林在出车间隙与易强因琐事发生口角,醉酒的易强回家取刀追砍陈林,致其头部、腿部多处骨折损伤,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2023年10月,易强因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对于一审判决陈林并不认同,提出了申诉。他认为,易强当时手持砍刀扬言要搞死他,是故意杀人。他被砍伤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在伤情鉴定中没有被认定。他自费治伤花了十几万元,家中不堪重负,而易强家有钱不赔,他要求强制执行。

收到申诉材料后,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的办案团队开始调阅案卷材料,实地走访案发现场、目击证人。经查,陈林与易强都是本地人,此前素不相识,偶然在公共场合起争执,易强在醉酒状态下逞强砍伤陈林后弃刀逃离,犯意并未达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程度,定寻衅滋事罪并无不当。对于伤情鉴定,办案团队则提请上级院派法医进行了文证审查,认定其真实、合理、有效。陈林认为的并发症状出现在受伤近半年后,难以认定与本案有因果关系。至于赔偿问题,由于陈林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尚无法律依据。

“案情和说理都不复杂,作出维持决定也不难,但要让申诉人打开心结接受,就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在说理释法的同时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在案件研讨会议上,第六检察部主任陈思迷谈了办案思路。2024年初,承办检察官吴兰林在上门走访时发现,陈林的父亲常年卧病在床,妻子是家庭妇女,还有2个女儿在上学,他受伤后一家人的生计陷入了困顿。当时,陈林在四处借钱治伤,10岁的小女儿还和父母挤在一间卧室,读书写作业很不方便,下学期的学费都成了问题。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紧急救助他2.2万元解燃眉之急,主动对接团县委主办的“希望小屋”项目,安排为孩子装修布置一间卧室兼书房。

2024年1月,该申诉案的公开听证会在陈林家的堂屋举行。包案院领导向陈林介绍了所做的工作,宣告了审查结论,“你的申诉我们不能支持,但是家里的困难我们一定尽力救助。”现场听证会邀请了资深刑辩律师、法医、医生、刑侦专家、人民监督员到场发表听证意见。陈林说出了他的诉求与疑惑,听证员现场为其答疑解惑后,会后他表示不再申诉,把精力放在打赢民事官司尽快拿到赔偿上,检察机关帮助其提交立案手续并申请减免诉讼费用。

此次来访,陈林可以不借助器械独立行走了,精神面貌也好了很多。他说,单位给他安排了其他岗位,民事官司已经开庭,确认了赔偿金额,女儿的“希望小屋”也要开建了。“感谢检察官处处为我们一家着想。在我最低谷的时候,你们的办案服务意识让我感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检察官办案团队郑重地接过锦旗,约定金秋助学季再回访,努力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文中陈林、易强均系化名)(通讯员 谢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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