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为不懂法,又情绪激动,才做了错事,现在我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会和同事好好相处,再也不冲动了。”“感谢检察官的耐心说理,以后我会遵纪守法。”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因工友口角引发的斗殴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上,当事人江某当场诚恳道歉并与对方握手言和。
江某与孔某是老乡,同在一家物流公司当装卸工,两人平日关系不错。2023年6月4日,两人一起给一辆货车卸货,江某负责传递物品,孔某负责摆放到货架上。“你是怎么摆的货?这么久了你连个货都摆不好,搞什么?”江某认为孔某没有按照规定摆放货物,不耐烦地嚷了起来。孔某不服气,觉得江某在欺负人,冲江某爆了粗口。江某觉得自己好心提醒还被骂,拿起货物砸向孔某,孔某接住后丢在地上,又往后跑了几米,江某又追上孔某......领导和同事劝架不成遂报警。待民警到达现场时,孔某已是鼻青面肿,嘴角流血。经鉴定,江某与孔某的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7月28日,该案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认为两人均已年近六十岁,均无违法犯罪前科,且该案系工友间琐事口角引发,江某对孔某作了赔偿,两人经调解后已达成和解,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为确保办案公平公正,县检察院就该案组织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副检察长文军伟对双方进行了法律教育;人民监督员、听证人员及侦查机关代表等人员发表意见。两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不起诉能彰显法律的尺度与温情,并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被不起诉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终,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讯员 刘洋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