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长照片
欢迎您光临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您的每一次点击,将增进我们心灵间的沟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通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湖南省检察院
长沙市检察院
12309
检察听证网
 
   当前位置:首页>>今日星沙
保护青山绿水,交上满意答卷
作者:陈登辉  时间:2016-01-14  新闻来源:星沙时报  【字号: | |

  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吃上放心菜、呼吸新鲜空气,这些不仅是百姓之期盼,也是政府之责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作为中西部第一县,长沙县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在2015年,长沙县提出要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生态文明的建设,恰恰是小康社会中的关键一环。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施行,根据新《环保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

  在昨日召开的长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长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梁向大会做《关于201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那么《报告》中说了什么?长沙县又是如何回应百姓期盼?2016年长沙县在环境保护上又有哪些新的重要举措?本报特对《报告》予以解读,并就此采访了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刘智平。

  回顾2015  成功揽获全国生态县荣誉

  2015年5月,国家环保部官方网站公布新一批国家级生态县,“全国十强县”长沙县榜上有名。这份荣誉的背后,是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懈奋斗。

  在监管机制上,长沙县出台了相关政策,成立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的常态责任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并作为县对镇(街)和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项目是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抓手,但在引进项目过程中,长沙县始终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四个不上”原则,推进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工作,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238个,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存在严重污染问题的30余个项目予以否决。

  去年全县还依法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31次、联合执法行动17次,检查单位2037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起,关停了北山镇所有麻石锯台,对存在违法行为且拒不执行的12家非法小作坊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在监测应急能力方面,长沙县未雨绸缪,新增3个水质自动监测断面,县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75%、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8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95%。

  奋进2016  开创“十三五”环保新局面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今年县人民政府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实现四大新突破。

  首先是在提升生态环境和“两型”生活引领上实现新突破。着手“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深入推进“零碳县”创建,进一步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

  环境保护重在常管常抓,实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探索上新突破。建立环委会成员单位目标考核制度,加大环保绩效考核分值和权重,对部分指标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同时在控制源头污染上实现新突破。下决心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着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有了“长牙齿”的新《环保法》,在执法手段上也要实现新突破。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抓重点,办大案,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链接

  2015年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对   梨、星沙、黄花三个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的地表水进行了12次常规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全县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取水口水质优良率为100%。

  2.空气质量现状: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2天,空气优良率为82.7%,比2014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

  3.声环境质量现状:在县城选择了35个具有代表性的测点进行交通噪声监测,县城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类标准值要求。

  2016年整体目标

  确保地表水质达标率100%;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确保不发生等级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因污染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环保审批达到100%。

版权所有: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37号 邮编:410100
办公电话:0731-84015611 举报电话:0731-84062000 传真:0731-84015614 电子邮箱:csxrmjcy@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日)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