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2017年度检察绩效考核优秀人员评选名单新鲜出炉,该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唐双燕榜上有名。
2011年9月,刚刚大学毕业的她通过公开招录考试进入长沙县检察院,被安排在公诉科工作。6年多来,她的青春与胸前的检徽紧紧连在一起,一直坚守在公诉岗位辛勤耕耘,好学上进的她还利用业余时间攻读了法学硕士学位。经过长时间的磨砺、积累、沉淀,这个“85后”公诉人茁壮成长了起来,无论面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还是善辩的律师,都能沉着冷静地应战,展现了一名公诉人应有的优良素养。
“双燕像个‘敏感的精灵’,对案件有着海燕一样敏锐的洞察力,再棘手的案件在她手中也会寻找到突破口。”这是该院公诉科同事对唐双燕的评价。
“我很享受夜深人静时对着一件件难案抽丝剥茧的过程,让人内心觉得充实。”在办理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时,根据证据相互印证原则,审理工作因为没有其他具体证据一度陷入僵局。王某利用担任银行客户经理的职务便利,帮人轻松通过办理信用卡的审批手续,因办卡人的恶意透支造成银行损失数百万元。在侦查阶段,王某多次供称收受他人财物50万余元,但记不清每一次的细节。
为此,唐双燕反复审查案卷,并制作了一套详细的补证方案。她从银行调取了一份办卡明细表,根据办卡时间帮助犯罪嫌疑人回忆收受贿赂的具体情况。经过数十次审讯、反复核实,王某共回忆起17笔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最后王某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公诉人不仅要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要有一双洞察秋毫的火眼金睛,更要有一种严谨、细致的工匠精神。”就这样,唐双燕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公诉人对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