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会现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
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刘晓红
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谢恩
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宗戈
长沙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智
长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海渊
本网讯(通讯员 张琴 朱紫英)10月23日,为全面深入掌握长沙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广泛开展,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刘晓红、副处长谢恩一行到长沙县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宗戈陪同调研,长沙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汪海渊及公诉科相关同志出席座谈会。
长沙县院检察长盛智首先汇报了长沙县及长沙县检察院的基本情况;公诉科长谢彦汇报了长沙县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院采取的主要解决举措,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请求。
长沙市院李宗戈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了全市的工作开展情况,表示将对全市公诉案件及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全面摸查,明确下一步应努力的方向,并将加强向党委的汇报、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的协调,把试点工作开展好。
省院刘晓红处长、谢恩副处长提出了一些建议及意见。
省院印仕柏副检察长在听取了两级检察机关的汇报后表示,长沙县院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机制建设比较到位,打好了比较扎实的基础,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大胆“突破”,更加解放思想,只要不违反原则的就要大胆尝试;二是要积极“创新”,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为试点工作提供具有长沙特色的长沙经验、长沙模式;三是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从思想上、行动上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最后,盛智检察长表示,长沙县院将认真领会此次调研的精神,深刻总结,努力形成具有长沙县院特色的具体模式,努力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贡献“长沙智慧”、提供“长沙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