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湘波 张吟丰)“你们检察官办案我心服口服,没有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在长沙市第二看守所,身陷囹圄、等待法律判决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华对前来了解情况的长沙县检察院纪检组检察官如是说。
“你们检察官能秉公执法,如果不是你们明察秋毫,我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就会变成刑事案件。”某案件的代理律师罗某这样说道。
“你们检察官对我们单位发出的检察建议非常中肯,我们一定引以为戒,认真整改,坚决杜绝类似违纪违法事件再次发生。”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的纪工委书记唐艳灵说。
据了解,长沙县检察院以开展“三走访、两查找、一确保、一促进”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内部监督,防患于未然,对所有的自侦案件和不捕不诉案件、已办结或正在办理的重大、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或当事人不服、提出异议、意见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有关刑事案件和全部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走访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律师,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官是否做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从源头预防自身腐败现象的发生。
近三年来,该院走访了数百名当事人、当事人家属和代理律师,以及数十个发案单位,没有发现一起办案检察官违规违法和超范围扣押处理涉案款物、违规收取保证金、拉赞助、利益驱动的行为,没有发现一起利用和滥用检察职权以案谋私、以案谋钱、以案交友的行为,没有接到一起对检察官违纪违规的投诉举报,确保了执法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