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2021年12月17日,大量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皮具的店老板文某和两名店员分别被判处两年四个月到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名上线供货商分别被判两年到一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并处罚金。
文某曾经做过皮具生意,主要从外地进货到长沙转手卖出。后发现 “高仿”奢侈品牌皮具“比较好卖”,为了牟利,他以低价购进“高仿”奢侈品牌皮具,加上一定差价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营销推广。2018年,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文某受到刑事处罚。然而,金钱的诱惑让文某欲罢不能,之后抱着侥幸心理又开始“重操旧业”。他指使店员伪造价格标签,认为这样可以逃避追查,店员对文某的指令一一照办。2021年2月,公安机关在文某店内查获扣押大量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皮包、皮带等。文某与店员,以及两个供货的上线卖家先后被抓获归案。经查明,2019年至今,文某的皮具店共销售假冒国际奢侈品牌皮具金额达17万余元,非法获利8万余元。
到案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文某等人无从抵赖。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几人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官提醒: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违法者将承担行政或刑事处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利令智昏以身试法!(通讯员 赵一声、胡力、刘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