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县某工地近2吨的挖机破碎锤“不翼而飞”,施工方遍寻之下,才发现“内贼”是不久前辞退的项目经理。前项目经理竟然沦为小偷所缘何由?近日,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8月中旬,该工地蔡部长得知工地发生的一起盗窃事件,被盗设备是近2吨的挖机破碎锤,蔡部长倍感意外,工地有安保人员日夜值班,这么个庞然大物,是怎么凭空“消失”的?他立马调取监控视频,经过回放仔细甄别,发现小偷竟是刚被公司开除的前项目经理邹某。施工方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于11月3日将其以涉嫌盗窃罪移送至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中查明,犯罪嫌疑人邹某因工作出差错被原公司辞退后,他心怀怨恨,遂决定偷些工地设备卖点钱来报复公司。离职后的第三天,他找到曾合作过的吊车师傅,谎称自己有个设备在工地需要帮忙运走,工地保安对于邹某被辞退一事并不知情,便放走了来拖运设备的二人。随后,邹某通过网络联系好买家,将价值2万余元的设备以5000元的价格卖出。卖了设备“赚”了钱,又能让公司受到损失,邹某感觉为自己狠狠出了口恶气。直到东窗事发,原公司将偷盗的犯罪视频发给他,邹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马将设备从买家处追回并归还给原公司。到案后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取得受害公司的谅解。经审理,犯罪嫌疑人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千元,一审判决于2021年12月12日生效。
庭审上,被告人邹某追悔莫及,他希望那些在犯罪边缘试探的人能以他为鉴,切莫因一时冲动让自己得不偿失。(通讯员 刘洋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