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本网讯(通讯员 唐志宇 张琴)“你的枪支是买的还是自己做的?”“我自己做的。”
2018年7月9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李某非法制造枪支案公开庭审。
李某从小就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小时候也制作过火柴枪跟小伙伴一起玩耍。成年后,李某成为了一名木匠,通过自己灵巧的双手养活一家人。随着近年来生态环境好转,李某居住附近的山更青了,水更绿了,山林中的野生动物也越来越多,李某就动了制造猎枪捕杀野生动物的想法。凭借自己从事木工和小时候制作过火柴枪的经历,李某利用淘来的零件制造了一支火药枪,并使用该猎枪捕杀了两只八哥鸟食用。
2018年4月19日,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移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对李某进行审讯和查阅相关证据时,发现该枪支做工较为粗糙,极有可能是李某自己非法制造的。针对该疑点,承办检察官展开了细致的补充侦查工作,查明了李某非法制造枪支的犯罪事实,并补充了相关证据。2018年6月5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李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提起公诉。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非法制造枪支和非法使用枪支猎杀野生动物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以及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李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法庭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