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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新进展——长沙县检察院依法对39名涉恶被告人提起公诉
作者:  时间:2018-07-24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伍飞 王景田)2018年7月6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梁某、李某、冉某等39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3、4月份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梁开本、李艳、冉洪林为首,以犯罪嫌疑人王秀民、王法跃、杨照贵、彭光伍、胡美仙、王天冬、李鹏等39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天津天狮传销组织的形式,在长沙县星沙街道松雅安置小区、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雅雀湖小区内,以网上加好友聊天,并假借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名义将被害人骗至长沙的传销窝点

  被害人来到传销窝点后,都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传销人员收缴了被害人手机切断被害人与外界的通讯联系通过给被害人上课洗脑的方式,引诱被害人交钱申购不存在的产品,在被害人不同意购买产品的情况下,传销窝点人员采取殴打、威胁、泼水等方式强迫被害人交出随身财物及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密码,并且使用手机录取被害人的视频后申请网络贷款,在被骗过来的短短几天时间内,被害人的财物基本上被洗劫一空,更有被害人在一周时间内损失将近20万元,该组织涉案金额也到达了惊人的58万多元,并且被害人损失了财物后传销窝点人员仍会对其实施控制,再让被害人将身边的亲戚、朋友骗到传销窝点,有的被害人被非法拘禁长沙几个月之久,给社会、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长沙县公安局在侦查期间,多次邀请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前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够作为指控犯罪的利器,并对该案下一步的侦查取证提出建议,侦查人员也按照建议进行了取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由于该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诉部门成立了专案组集中审查针对本案的证据状况,长沙县检察院先后两次将本案退回补充侦查,并派检察官参与证据的补强工作,通过证据的补强,更有力地指控了犯罪,更好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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