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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说理,邻里纠纷终化解
作者:张泽明 陈昱良  时间:2018-05-16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讯员张泽明 陈昱良)“检察官,别人在我家大门口前建了化粪池,影响了我家的正常生活好几年,现在矛盾激化,为什么是我被关进了看守所?”5月10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在长沙县看守所提审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王某辉时,这是他向检察官说的第一句话。 

  原来,家住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的王某阳、王某辉系邻居,但王某阳一家在王某辉家门前修建了化粪池,化粪池散发的气味严重影响了王某辉一家人的正常生活。王某辉多次和王某阳协商,希望王某阳能够在化粪池边修筑围墙阻隔气味,王某阳一直不同意,本应睦邻友好的两家由此交恶。2018年1月10日,王某辉请来师傅砌围墙,王某阳得知此事后赶来,频繁推倒已经砌好的围墙,还推搡了王某辉的妻子,王某辉见此一幕,心中积累多年的怨气爆发引发冲突,冲突过程中,王某辉持砖头扔向王某阳,造成王某阳轻伤二级的后果,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件移送至长沙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后,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实地调查走访,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辉认罪伏法,本案又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较小、主观恶性不大。“两家人如果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矛盾本应该可以顺利解决。”检察官想打开两家人心结,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辉酌情从宽处理,以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 

  随后,侦查监督科检察官与该院驻黄花检察联络室主任刘立新,会同黄花镇司法所的司法调解员、黄花派出所办案民警以及村委会相关人员,在黄花村村部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检察官向当事双方释法说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在今后的生活中,两家人应当互帮互助,有了矛盾时应当求同存异,坐下来协商解决,不应做冲动的事情。最终,王某辉的子女同被害人王某阳一家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辉一方当场向王某阳一方进行了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的邻里矛盾在此刻得到了化解。5月14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辉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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