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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污染环境罪,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作者:  时间:2017-04-01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本网讯(通讯员 邓昂 周程)该电镀作坊排污情况,其中铬的排放浓度超过法律允许最高浓度(1.5mg/L)的9.466倍;锌的排放浓度超过法律允许最高浓度(2mg/L)的13倍。今年3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长沙县黄花镇查处了一家给金属镀铬、镀锌无证电镀作坊,在生产中,该作坊不仅没有履行正常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购置任何废水处理设备,而是将产生的废水通过化粪池直接排放到农田、沟渠、鱼塘。当日,长沙市环境检测中心站对该作坊两个点位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电镀作坊排化粪池入口的废水PH值<2.00,检出总铬15.7mg/L,电镀作坊总排口(入农田沟渠)废水检出锌28.0mg/L。铬和锌的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了!3月29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经营该作坊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我没有想会不会污染环境,我只想到赚钱去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锌、铬等特定金属污染物有极大的危险性,不仅会造成环境的永久破坏,而且在人体内富集后无法排出,超过一定限值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陈留锁告诫生产经营主,“生意要做,但必须以守法为前提。保护环境,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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